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在中山海关关员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主动披露工作流程,7月1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罗家伟一行向拱北海关所属中山海关赠送锦旗表达感谢。据统计,今年以来,中山海关共受理企业主动披露作业48起,同比增长80%,申请企业均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近日,康方公司自查发现一票报关单监管方式申报错误,无法办理出口退税。“好在我们从之前参加的海关企业面对面政策宣讲活动中了解到主动披露政策可以实现自主纠错,于是主动报告并联系了海关工作人员。”罗家伟说。
受理主动披露后,中山海关第一时间联系企业开展征询,同步一对一进行海关政策宣讲,做好主动披露事项核实工作。中山海关经办关员黄勇军表示,在政策普及过程中,重点介绍了海关去年底出台的两份公告,互补适用,支持企业容错纠错。经核实,海关发现企业违规行为属初次披露,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已经超过三个月,不适用去年实施的127号公告相关规定,但可以适用今年实施的182号公告不予处罚的规定。惠企政策组合使用,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
据了解,企业人员和海关关员所说的127号、182号公告分别是指:《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公告》。182号公告是海关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一项政策,与此前海关主动披露相关政策组合适用,进一步体现了海关支持企业守法容错的执法理念。
去年以来,中山海关积极落实海关总署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制定了包括“持续推进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落实”在内的20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措施,引导企业叠加适用、用足用好政策红利。